【黔南人社政策速递】①黔南州最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人社政策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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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自开通以来,致力于提供高效、及时、便捷的人社服务,让群众和企业最想知道的人社政策、最想了解的服务事项。为了更好地帮助群众和企业解疑释惑,宣传普及政策,让更多人享受人社政策带来的实惠。从今天起,我们将通过“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的“政策速递”栏目推送涉及人社领域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项政策。
一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次性补贴
(一)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二)申报条件: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
(三)办理流程: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申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初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发放补贴。
(四)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及身份证;
3.参保登记凭证(可由人社部门出具);
4.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
(五)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二
就业见习补贴
(一)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可以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人社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按月对见习单位给予补贴(一类区都匀市补贴1134元;二类区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补贴1056元;三类区瓮安县、惠水县、长顺县、独山县、三都县、荔波县、平塘县、罗甸县补贴996元)。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人社部门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补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
(二)申报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并按规定开展青年就业见习的单位。
(三)办理流程:见习单位向属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发放补贴。
(四)所需资料:
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5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6.见习单位银行账户等。
(五)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三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内容: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
(二)申报条件: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三)办理流程: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申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初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发放补贴。
(四)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参保缴费凭证(可由人社部门出具);
5.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等。
(五)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四
自主创业补贴申领
(一)政策内容:对首次创业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业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重点围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首次创业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属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申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初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发放补贴。
(四)所需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等。
(五)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五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一)政策内容: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500元的场租补贴,对实际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属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申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初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发放补贴。
(四)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租赁场所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4.场地租赁合同、租赁产生票据;
5.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等。
(五)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六
创业担保贷款
(一)政策内容:对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愿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证件和相关有效证明;
2.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
3.接受经办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贷后监管。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1年以上;
2.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提供相关证照;
4.提供新招用人员就业岗位的真实性印证材料;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6.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在岗3个月以上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
7.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8.接受经办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机构的贷后监管。
(三)办理流程:填写《就业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向经营(创业)项目所在乡、镇(办事处)人社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接受申请的乡、镇(办事处)人社服务中心进行初审→通过审查→联系经办金融机构信贷员共同开展实地调查后提交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批→通过审核→办理担保及反担保手续在实际确定担保的额度及期限内提供担保。也可按银行受信额度不需办理担保及反担保手续→通知经办金融机构完善放贷手续后放贷→同意放贷→通知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四)所需资料:
1.创业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复印件、未婚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大学生毕业证、退伍证、农民工手册);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经营场地租房合同复印件;
7.征信证明;
8.担保机构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服务专员及联系电话
来 源 |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 辑 | 苟忠丽
一 审 | 姚祝买
二 审 | 顾光景
三 审 | 陆光林
统 筹 | 刘成刚